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01-19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范继英主任受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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