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松林等同志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11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李松林、陈弘请求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工作需要,赵戈请求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上述3人的辞职请求。赵戈担任的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