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1-11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2024年1月10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元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主办单位: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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