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心萌)8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继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方案的汇报。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8月23日至24日举行,拟安排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是:听取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3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审议《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沈阳市本级2022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沈阳方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的议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就相关议题准备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有关规定》修订情况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方案(草)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伟、李松林、陈弘、王新北、曹鹏、苏立明,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