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7-04 信息来源:沈阳发布

7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继英、副主任王新北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城市、社会实现绿色转型升级,夯实环境持续向好的根基;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效缓解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下沉监管力量,确保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以科技创新促进耕地质量保护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有效回应人民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质量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理念,推动大气污染协同治理、重点污染源协同监管、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形成上下联动、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会议审议了《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开展开发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范泉水因工作变动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伟、李松林、陈弘、曹鹏,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市领导郑滨、段继阳、任延忠、李元列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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