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05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心萌)1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继英、副主任高伟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及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云锦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元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并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当好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同配合,精心做好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和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要统筹谋划好今年常委会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松林、陈弘、王新北、曹鹏、苏立明,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市领导段继阳、任延忠列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主办单位: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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