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11 信息来源: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25日)


    为了做好《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8年6月26日在《沈阳日报》和沈阳人大网上全文公布了《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截止至2018年7月22日,法工委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26条。现将主要意见和采纳情况简报如下:

    

    关于党政同责问题


    有的立法顾问和部分人大常委会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第五条中规定的“党政同责”的提法建议不要出现在地方性法规当中,因为人大立法事项和党的有关责任事项属于不同规范体系,人大没有权力规定有关党的事项(皇姑区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李玮)。

以上意见在生效的条例中已有所采纳。


    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是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以上情况特此反馈,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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