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范继英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导向,守牢舆论阵地。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2人次,对依法任命人员开展任后监督。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围绕中心任务谋划推进工作。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人大职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科学制定年度“一个要点、三个计划”,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努力把人大依法履职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提高立法质量是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关键。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形成务实管用、有沈阳辨识度的立法成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年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6件,开展立法调研8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修改《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全面规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活动,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关于设立“沈阳工匠日”的决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助力培育壮大一流产业工人队伍。
针对突出问题立法。制定《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保障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修改《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解决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相抵触问题,更好适应发展需要。开展方城保护、国土空间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档案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法规调研论证,为相关领域立法奠定基础。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修改《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进一步规范地方立法活动。修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范》,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修改《沈阳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19次,收集意见建议252条,研究采纳70条。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法规宣传阐释,使立法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
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质效
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科学确定监督议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27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3项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3项专题调研、13次视察。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14件次。
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切实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自觉恪守宪法原则。认真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受全国人大、省人大委托,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辽宁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沈阳市献血条例》和《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修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则》,依法主动审查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立足补齐全面振兴短板,聚焦我市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两个重点领域,通过深入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精准查找问题,剖析症结原因,提出意见建议。视察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推动我市打造全国低空经济发展先行区、集聚区和示范区。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推动项目建设落地见效。专题调研市属部分国有企业薪酬情况,推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专题调研冰雪运动和冰雪经济发展情况,促进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就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更加符合沈阳发展实际。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努力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精准高效使用,增强预算的刚性和权威性。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效能和效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进政府稳妥有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强化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构建权责明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监察机关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建设美丽沈阳。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就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修复等提出建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沙治沙工作情况报告、视察辽河主干流沈阳段生态封育保护工作,针对沙化耕地改良、河道沙化治理等形成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督促解决落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情况报告,视察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环城水系综合治理议案办理情况,促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功能品质。
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监督工作,视察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运用“监督快线”平台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落实——人大代表随手拍”活动,监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服务工作等情况报告,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一老一小”问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报告,视察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医保基金运行、基层治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坚持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通过多种渠道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实现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健全专门委员会与代表联系机制,创新专业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发挥代表专业特长。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召开6次列席代表座谈会,汇总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后转有关单位研究处理,邀请代表参与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463人次。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把人大代表“家站点”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开展“人大代表与群众社区食堂面对面”活动,落实“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党和政府献良策、为振兴发展作贡献,做新时代人民的好代表”实践活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走深走实。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协助代表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增强议案建议提出的精准性和办理的实效性。健全完善全流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办理工作推进会,对10件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代表会客厅”活动,促进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15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23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97.49%。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召开学习贯彻代表法座谈会,推动市区两级人大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提高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水平。举办代表培训班,增强培训针对性、专业性,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组织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
五、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把建设“四个机关”作为目标任务,夯实履职基础,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支持机关党组更好履职尽责,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及省委联动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严明纪律规矩,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坚持不学习不审议、不调研不审议,每项监督议题都形成高质量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一并转送“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守财经纪律,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提高依法履职质效。加强履职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及有关方面专家就新修改的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提高审议质量等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专业素养。落实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科学安排议程,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代表工作创新做法和代表履职风采在《中国人大》杂志、《人民代表报》刊发。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工作指导和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离不开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密切协作,离不开全市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参与。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新兴领域立法需要加强探索;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仍要加大力度;代表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分析研究和成果运用还需进一步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仍需持续提升。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目标,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沈阳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全市经济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一)强化全面振兴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扣沈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体现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特点。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实现国土空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定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制定档案条例,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城市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修改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湿地管理、保护、利用、修复工作。围绕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垃圾管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做好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的基础工作。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加强工作指导,培育示范典型,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水平。
(二)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工作合力。预安排29个监督项目。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跟踪监督《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组织视察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等情况报告,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加强财政经济监督,依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报告,保证公共财政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更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城中村改造、乡村振兴等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沙治沙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视察。对《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城市更新、文物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开展视察。着眼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关于献血工作情况、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义务教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监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让“两个联系”更加广泛、更有深度、更富成效。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用好人大代表“家站点”平台,落实“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开展“人大代表与群众社区食堂面对面”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持续开展“三为一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发挥重点督办建议示范作用,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分析研究和成果运用。
(四)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调研成果运用。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指导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各位代表,同志们,使命呼唤担当,奋斗赢得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