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6-10-21 信息来源:沈阳市人大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宇新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沈阳故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中心和市气象局,重点围绕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预报预警能力提升、重点部门协同防御等情况与相关负责同志深入交流。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以及取得的积极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体系,提升我市气象服务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推动灾害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多部门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要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夯实气象灾害防御前端防线,优化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打通预警响应“最后一公里”。要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好气象防御各项法定要求,深化宣传引导与社会动员,提高全民避险自救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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