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沈阳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经济监督重要作用,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为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要把审计整改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抓手,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健全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完善问题台账、对账销号机制。健全会商协调机制,合力破解历史遗留和跨部门复杂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健全长效机制,深挖屡审屡犯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制度,通过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二、聚焦审计监督重点,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围绕重大政策落实,紧盯重大项目、营商环境相关财政资金,保障中央及省、市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健全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围绕兜牢民生底线,加大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的审计,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三、着力提升审计监督质效,把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审计能力建设,拓展大数据审计应用,提升审计精准度。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等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强化审计工作实效和审计结果刚性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强化审计成果综合研判,提炼体制机制层面对策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依法依规推进审计及整改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