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沈阳市2022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15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2023年12月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沈阳市2022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如期完成,国资国企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国有经济支撑作用得到加强。国有金融资本持续发展壮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为我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奠定了良好基础。针对我市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面临的困难和不足,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注重改革赋能,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开展国资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增强国资国企发展动能,推动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向“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和重大科创平台载体布局。研究参与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算力等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数字技术与国有经济深度融合。完善央地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央企与沈阳国资国企合作发展。

  二是持续完善资本管理,推动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锚定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发展壮大国有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不断丰富金融业态,满足经济社会各领域金融需求。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带头服务实体经济,更好服务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考核。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盘活闲置资产,注重开源节流。继续推动保障性住房、市政和水利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和规范管理。

  四是多措并举,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健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将黑土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和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落实落细。强化河湖长制,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消化清理“批而未用”存量土地,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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