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小额零星采购供应商备案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信息来源:沈阳市人大

为了进一步拓宽采购渠道,我单位小额零星采购拟通过供应商备案征集,利用沈阳人大网站(http://www.syrd.gov.cn)和“沈阳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公示功能实施小额零星采购工作,作为政府集采、业务部门比价、网上商城采购不足部分的补充。现依托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采购平台、沈阳人大网站和“沈阳人大”微信公众号同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非诚勿扰。(供应商行业范围详见附件1《供应商供应类别及内容》)

一、供应商备案资格条件

1.《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PDF格式电子版)。

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PDF格式电子版)。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PDF格式电子版)。

4.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均为PDF格式电子版)。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进行申请审查无需提供,PDF格式电子版)。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PDF格式电子版)。

7.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零纳税也可提供纳税申报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需提交情况说明,PDF格式电子版)。

8.出具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建档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PDF格式电子版)。

9.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PDF格式电子版)。

10.供应商自愿提供单位简介(包括:单位总体情况,经营范围,是否为生产商、代理商,经营商品报价。PDF格式电子版)。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以PDF格式(全彩)发送至指定邮箱,保证文件清晰有效。

二、备案报名方式

本年度备案征集采取沈阳市政务邮箱系统(邮箱账号:cgxz-srd@shenyang.gov.cn)提交材料申请的报名方式,供应商须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采购小组将对报名资料进行接收。

三、备案审查结果通知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采购小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定期将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备案建档并在沈阳市人大网站和“沈阳人大”微信公众号上予以通知和公示。

四、运行方式

备案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沈阳市人大网站、“沈阳人大”微信公众号以及短信提醒等平台和功能进行采购信息的公开和公示,供应商通过网站“附件”和沈阳市政务邮箱系统进行相关文件的接收和报价。

五、公告时间

此次备案征集公告有效时间为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年底截止。第一批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7时30分,其他批次材料审核时间依情及时审核和发布,请有意参与备案征集的供应商及时并全面地提供相关资料。

六、解释答疑

各供应商在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采购小组取得联系。联系人:李卓,电话: 024-22739491。

七、廉政监督

此次供应商备案征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廉政问题线索请反映至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反映问题应当以实名方式且真实。

监督电话:024-22736148

组织单位: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26号

联 系 人:李卓

联系电话:024-22739491

附件:1.供应商供应类别及内容;

2.供应商备案建档审查条件;

3.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

4.承诺书;

5.承诺函。

附件1-5.doc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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