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蕾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由成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佳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睿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姬中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殷菲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班蕊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健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健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青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庄俐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董菁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颜浩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睿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大潘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