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06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心萌)4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继英、副主任李松林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会议强调,要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牢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充分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内涵和资源,健全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实现历史文化风貌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法院关于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审判质效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干部队伍,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加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动沈阳种业高质量发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持续开展跟踪督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会议审议了《沈阳市献血条例(草案)》《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决定》。

  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范丽因工作变动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弘、王新北、曹鹏、苏立明,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市领导刘旭辉、段继阳、任延忠、李元列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主办单位: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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