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调整通过
发布时间:2023-04-23 信息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在2023年4月21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2022年12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0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安排。

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安排总体是可行的,同时完善相关表述,增加了机构改革涉及的立法修法项目可适时提请审议,并明确了上届结转的法律案提请再次审议的时间。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按法定程序,于4月14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调整通过。

      
主办单位: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们 | IDC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辽B-1-4-20100005 | 辽ICP备05012189号 |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500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